吕梁中院法警队强化“五个意识”
2012-02-22 09:36来源:山西法制报
最近,吕梁市中院针对法警工作实际,要求法警队强化“五个意识”,做好本职工作,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和法院的日常安全。
一是强化纪律意识。要严格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培养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法警队伍。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全体法警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基于责任而产生的,遇到事情要先把责任放在第一位,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对安排的工作及时完成、及时反馈、及时汇报。
三是强化形象意识。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中院的形象,纠正工作中的不良习气,提升自我形象,维护中院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配合意识。要积极主动配合各业务庭室工作,完成好法院总体审判任务,搞清楚关系,弄清楚角色,不我行我素,不办事拖拉。
五是强化学习意识。当今社会是信息化、高科技的时代,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利用现有机会多学习、多思考,努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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