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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2010-08-29 11:59来源:中新山西网

  中新山西网8月28日电山西省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现场会27日在吕梁召开。

  当日上午,公安部,司法部,山西省政法委,公安厅,省司法厅,交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在吕梁市交警支队离石区交警队事故中队现场观摩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和案例。

  吕梁市公安交警支队离石区交警队于09年12月全省率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交通事故处理开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人民参与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在当地取得效果后,还在全省推广。正在形成三级联动机制和五统一,五规范的工作模式,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据吕梁市交管局负责人说,当地推行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以来,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效整合信息,人力资源,明确了部门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公安交警,司法,保险等部门在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交通事故信访案件明显下降,实现了调解成功最大化,调解效果最优化和交通事故“零投诉,零上访,零积案”,使交通事故引发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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